关于2013年度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0浏览次数:395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2013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可列入下一批验收;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批后由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
2、2012年度未完成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3、2011年度未完成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4、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批后由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验收程序
1、学院验收
    各学院负责人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每个项目需提供团队照片、在研照片、作品照片各两张;团队感悟(500字以内);导师点评(500字以内);项目简介(2000字左右)。
2、校级验收
   (1)书面验收
根据学院验收情况,填写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201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每个项目提供团队照片、在研照片、作品照片各两张;团队感悟(500字内);导师点评(500字内);项目简介(2000字左右)。
由校团委将项目验收材料送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具体验收方式由校团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答辩验收
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验收组,采用PPT答辩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质询项目关键技术,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3、省级验收
    根据校内验收情况,报团省委验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专家验收通过,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对项目管理不力的学院,实施办公室将酌情减少该学院下一期申报指标。
2、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21日(星期日)下午5点前将验收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答辩所需PPT交至综合楼301,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以下电子邮箱hdukjxh@163.com
3、答辩时间拟定于9月24日(星期三),请各项目团队提前做好准备。
注:科技创新项目交至校团委;推广、孵化项目交至研工部。

团委联系人:  贾老师86878601  谢老师86915177
研工部联系人:赵老师86919139
大学生科技协会联系人:田琳、刘硕
联系电话:15958135176(563609)、15988134338(664338)
电子邮箱:hdukjxh@163.com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3:201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未完成项目验收汇总表
附件4:201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未完成项目验收汇总表
附件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
附件6: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7: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办法

研工部  校团委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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