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拨付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9浏览次数:752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文件)、《关于健全学院运行机制的办法(试行)》(杭电发【2012】284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电财[2013]237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杭电学[2014]128号)的精神,我校于2015年1月向共青团浙江省委申报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56项,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11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9项,共计76项获准立项,具体见附件一。
    省项目办资助经费39万元,其中包括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项目资助38万元。学校配套经费20万元,学院配套经费19万元。即按照每个项目省项目办资助0.5万元,重点项目由学校配套经费1万元,其它项目学校配套资助0.25万元,学院配套资助0.25万元,每个项目总资助经费为1万元执行,具体见附件二。
    学院配套经费部分,须由学院向校计划财务处提交一份书面说明,该说明需在2015年6月22日前上交至综合楼309室,由团委统一办理,具体见附件三。
 
 
 
校团委 校财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附件:

附件1 2015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立项信息表
附件2 2015年新苗计划项目立项情况
附件3 学院配套经费说明
附件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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