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青春杭电”文化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杭电党委〔2019〕10号)精神,经评审,拟授予机械工程学院吕俊杰等10名同学“十佳大学生”称号,拟授予电子信息学院范华鑫等10名同学“笃学之星”称号,拟授予自动化学院(微电子学院)李萌等10名同学“力行之星”称号,拟授予计算机学院吴江华等10名同学“守正之星”称号,拟授予通信工程学院俞嘉生等10名同学“求新之星”称号,拟授予理学院谭豪等10名同学“自强之星”称号,拟授予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茹英等10名同学“公益之星”称号,拟授予会计学院陈毓蓉等10名同学“媒体之星”称号,拟授予管理学院温学鹏等10名同学“文艺之星”称号,拟授予经济学院穆海麦提·图尔荪等10名同学“体育之星”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反馈问题,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彦飞(老师)86878601
梅宁远 1377780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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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