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团学组织新媒体工程“微记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2013-09-16 05:11:38     发布者:hduleague     点击: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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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团组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并结合团省委、省学联《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共青团“微记者”招募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将开展团学组织新媒体工程建设工作,招募“微记者”若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全校所有全日制在校生、研究生。
    二、招募要求
    1、热爱新媒体,能熟练运用微博等工具。
    2、有较好的文字基础。
    3、有校园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
    4、负责管理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学生骨干直接认定为微记者。
    三、有关要求
    1、经团省委学校部审核通过的微记者,需在腾讯和新浪注册微博并关注“@浙江团省委学校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团委”,微博昵称为“××高校微记者+姓名”(如杭电微记者张×)。
    2、微记者每天需发布一条以上围绕校内外新闻和团学特色活动的信息,并@浙江团省委学校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团委官方微博。
    3、负责管理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微记者,除完成上述要求外,需完成以下工作:
    (1)及时报送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新闻稿件,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校团委青年通讯社邮箱hduleague@qq.com。
    (2)及时更新所属组织的微博平台,发布大学生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动态新闻。并及时在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平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团委。
    (3)每周按要求填写《附件3:**学院/学生组织一周活动安排表》,并于每周五晚20点前报送下一周所属组织活动安排及及时发送至校团委青年通讯社邮箱。
    4、团省委学校部、校团委将定期对“微记者”进行考核,并公布我校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微记者工作开展情况排名。
    四、招募程序
    1、招募初审阶段。9月16日至21日,由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进行宣传、发动,负责报名初审。要求负责管理每个团组织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学生骨干直接认定为微记者,填写报名表格。初审名单电子稿(附件2、附件3)请于9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hduleague@qq.com,纸质稿请于9月22日中午11点前交到二教南楼102办公室。
    2、确认上报阶段。9月22日至25日,由校团委审核并上报至团省委学校部。
    3、审核确认阶段。10月8日至14日,校团委青年通讯社将配合团省委学校部对我校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认,会同腾讯做好实名认证,并召开微记者团团长会议,为审核通过的微记者颁发“微记者证”。
    4、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青年通讯社。联系人:邹昕瑶(86878651)、彭宇(15958169244)。
     

    附件:1、浙江省高校共青团“微记者”推荐表
    http://tuanwei.hdu.edu.cn/uploadfile/2013/0916/20130916053337296.doc
    2、浙江省高校共青团“微记者”汇总表
    http://tuanwei.hdu.edu.cn/uploadfile/2013/0916/20130916053354920.doc
    3、**学院/学生组织一周活动安排表
    http://tuanwei.hdu.edu.cn/uploadfile/2013/0916/20130916053404427.doc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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